对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6-10-27 08: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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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指出的电动车违规充电、设施供给不足、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切中当前小区治理的薄弱环节,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中心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落实。

一、关于加快设施补短板方面

一是新建小区方面,已将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纳入物业前期介入重点核查内容,配合规划、住建部门在项目交付阶段督促开发企业按标准配建充电设施。二是老旧小区方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今年以来,已在建业春天里小区新建充电桩60个,有效缓解充电难问题。三是设施安全标准方面,对新建充电设施明确要求配备过载保护、自动断电装置,下一步将推动集中充电区域逐步加装烟感报警和视频监控,有条件的增设简易自动灭火系统。

二、关于压实各方责任方面

一是在物业监管中,将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纳入日常巡查内容,对巡查发现的违规充电行为,督促物业企业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配合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二是配合街道、社区指导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制定小区电动车管理公约,推动居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三是加强与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以来配合开展联合检查6次,形成监管合力。四是督促物业企业配合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做好日常维护,确保充电设施正常运行。

三、关于严格执法整治方面

一是对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配合消防部门依法查处。二是督促物业企业落实巡查劝阻职责,对多次劝阻无效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处理。三是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完善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联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马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0391-3957269
联系人:李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