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10-23 15: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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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百乐福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焦作市百乐福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涉嫌连续2年未报送年报且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上述企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采取直接和邮寄等其他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辛秋利

联系电话:0391-3940508

联系地址:焦作市马村区文昌路835号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xls


                      

 焦作市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