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时间:2026-09-23 17: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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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具体比例按本地政策执行)。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所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单位补贴申请表;员工花名册;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6个月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毕业证书复印件。

受理单位:马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91-3950020、3948762

 

二、延续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扩围政策

适用人群: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重点群体包括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2024届、2025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补贴标准: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申请方式:详情请见“豫见就业”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受理单位:马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91-3950020、3948762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政策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请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并已完成灵活就业登记、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所需材料:申请表、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社保缴费凭证、灵活就业工资流水、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报告、征信报告。

申请方式:线下前往就业地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所(站)。

咨询电话:马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391-3950020、3948762

马村街道办事处0391-2115576

待王街道办事处0391-8375520

武王街道办事处0391-3958336

安阳城街道办事处0391-2106900

九里山街道办事处0391-3117203

演马街道办事处0391-2048825

冯营街道办事处0391-3163008

 

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所需材料:申请表、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社保缴费凭证、灵活就业工资流水、工商查询单、征信报告、毕业证书。

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申请方式:线下前往就业地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所(站)。

咨询电话:马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391-3950020、3948762

马村街道办事处0391-2115576

待王街道办事处0391-8375520

武王街道办事处0391-3958336

安阳城街道办事处0391-2106900

九里山街道办事处0391-3117203

演马街道办事处0391-2048825

冯营街道办事处0391-3163008

 

五、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接收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人员数量占总见习人员数量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当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所需材料: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及发票复印件、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台账及银行流水账单。

受理单位:马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91-3950015、3956061

 

六、公益性岗位补贴

适用人群:城镇公益性岗位适用人群为就业困难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

补贴标准: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所需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资料。

受理单位:马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91-3950020、3948762

 

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适用人群: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即“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补贴标准: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为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仅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700元;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对列入年度A类、B类或急需紧缺、重点支持类的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再分别上浮20%、10%。

申请条件: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所需材料:身份证、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培训机构开具的发票(个人直补时提供)。  

申请方式: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企业/培训机构在培训开班前备案,培训结束考核后统一申报。

咨询电话:0391-3941903

 

八、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适用人群:在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参加评价,按照豫职评〔2023〕232号《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群均可享受评价补贴。

补贴标准: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标准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执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 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所需材料:身份证、证书、评价机构收费票据、获证人员花名册。

申请方式:由评价机构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

受理单位:马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91-3941903

 

九、一次性开业补贴

补贴对象:在辖区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全日制大专学生以上(含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内,目前仍在经营,并且至少吸纳3人就业。

补贴标准:5000元

申报资料:开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半年至一年银行经营流水证明(每月5000元以上)、半年以上员工工资支付凭证、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受理单位:马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91-3950020、3956061

 

十、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人群:法定劳动年龄内、未领取养老金、无固定工作的自主创业人员,涵盖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及农村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等。

政策内容:单人贴息最高30万,财政按实际利率50%贴息。

申请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二是从事的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微利项目;三是享受过国家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次的。

如果在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期满后,或不符合微利项目贴息政策扶持条件,可申请非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非贴息最高50万,不限次数。

受理单位:马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91-3950020、3956061

 

十一、高校毕业生“1131”服务

服务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服务内容(“1131”):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每次至少匹配1个精准岗位)、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服务途径: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由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联系,实名制登记;未接到电话的可主动到社区/街道/区县就业服务中心登记,或通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自主登记。

核心提醒:此服务为政府公益性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登记后将有专人提供“一对一”跟踪帮扶,直至落实去向。 

受理单位:马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91-3950015、395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