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国梅等11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马文〔2024〕59、84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赵国梅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陈超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赵国兴同志任区应急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交运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靳滨瑞同志任区卫健委副主任;
任命闫宝贵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吴磊同志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其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买忠振同志任待王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文堂同志的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牛兆军同志的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世民同志的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区项目推进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强同志的区北山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