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志敏等19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07-21 10: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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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马文〔2023〕69、82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范志敏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任命荆小焕同志任区交运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科工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攀攀同志任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张伟同志任区爱国卫生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薛恒来同志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兼);

任命翟红霞同志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任命李振宇同志任区商务稽查大队队长(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牛小玉同志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孙斌同志任区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文化馆馆长、图书馆馆长、文物保护所所长),免去其区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峰光同志任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政府采购预算评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张建军同志任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侯翔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防震减灾中心主任)(兼);

任命王亮亮同志任区发改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毛博涵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欣同志任区科工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坤宇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晓霞同志任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薛慧娟同志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晨红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