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马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马政办文〔2026〕3号)
马政办文〔2026〕3号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马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焦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焦政〔2022〕13号)、《马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马政〔2024〕2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马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事项,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商,拓宽意见征求范围,除部门、专家、龙头企业外,要征求小微企业、基层群众、行业协会等多方意见,做到应听尽听、全面覆盖,避免意见来源单一。
三、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台账并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确保决策承办单位履行程序的质量和进度。
四、区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五、《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2026年5月12日
2026年马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2026年马村区重点民生实施工作方案 |
发改委 |
第一季度 |
2 | 马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