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行政复议职责的公告
根据《中共焦作市马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机构的批复》(马编〔2025〕19号)文件要求,为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现就行政复议职责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调整内容:将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的“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职责;将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股承担的“负责办理向区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综合情况汇总、有关会议资料的准备等工作”职责划转至区司法局。
二、申请渠道信息:1.申请地址:焦作市马村区昌盛路529号;联系电话:0391-3943148。
三、其他事项:本公告自2025年12月5日起施行,此前已向原部门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司法局接续办理,相关期限依法计算。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