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马征预字〔2025〕1号)

时间:2025-02-26 16: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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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马村区安阳城街道西韩王村,东至西韩王村地,

南至马村区土地收储中心储备地,西至西韩王村地,北至西韩王村地范围内,涉及马村区安阳城街道西韩王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由政府组织的科技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马村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马村区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224日至2025311日。

特此公告。

 

马村区人民政府

202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