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16号议案的答复

时间:2024-09-13 08: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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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

16号议案的答复

 

卢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诊所收费不透明不公开不能使用城镇医保”的议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行政策

1.建议中提到“小诊所”。诊所可分为两类,非医保定点诊所,不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群众就诊全自费。医保定点诊所可以使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就是职工个人医保卡里的钱。按照现行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只限于各级医院和各村卫生室(所)。因此出现了代表提到小诊所不让使用居民医保的情况。

2.经与代表沟通,建议中的“小诊所”也包含有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群众提供诊疗服务,并按照门诊统筹政策和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报销门诊费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医保协议培训根据代表反映的收费没有固定标准、收费高、不让使用居民医保的情况。区医保局在2024年医保协议签订会上,组织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和定点零售药店逐条学习医保协议。重点学习了医保协议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等与村卫生室相关的违规行为和违约责任,并要求全区定点医疗机构于5月底前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

2.组织开展村卫生室自查自纠,全区78家村卫生室对照市医保局下发的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经查,存在串换药品、药品加价、编造处方、虚假计费(药品购进票据数量处方开具数量不一致)处方登记不全不规范进货票据不全等问题,退回违规基金共计85418.85元。有效遏制了乱收费、收费高等问题。

3.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针对自查自纠违规金额为0的5家村卫生室,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各村卫生室均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接收群众监督,杜绝了乱收费的问题。现场通过核查进销存记录,发现3家村卫生室存在药品加价行为,共计退回违规基金726.74元,有效遏制了是收费高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村卫生室门诊统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焦作市马村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