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马政复终字〔2024〕1号)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马政复终字〔2024〕1号
申请人:石某某
被申请人: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焦马市监不告〔2023〕第0341号》不予立案告知书,于2024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3月22日予以受理。2024年5月8日,申请人向本机关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有关规定,本机关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