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马村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马村区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12月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3月至8月,焦作市马村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0260万元,同比增长6.63%。2023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3202万元,同比增长8.02%。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清理未清理财政存量资金
(二)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三)2023年科技创新区级配套奖励资金拨付不及时
(四)专户利息未及时上缴
(五)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0.79万元
(六)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领取对象不合规
(七)部分灾后重建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110.18万元
(八)部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未及时发挥效益
(九)个别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十)未制定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机制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马村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马村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