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作煤业(集团)中马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砖瓦窑企业产能退出验收结果的公示
为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有效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焦政〔2024〕11号)及《马村区2024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马环攻坚办〔2024〕17 号)等文件精神,马村区人民政府组织马村区工信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马村分局、马村街道办事处、演马街道办事处对焦作煤业(集团)中马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陆村煤矸砖厂2家砖瓦窑企业产能退出工作进行验收,目前2家企业已完成产能退出,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 21 日止。如有异议,请向马村区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8395882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