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开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相关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jsA9tdMIxQXcjdcspAmGw
提取码:fp53。
(2)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委托单位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委托单位: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项主任王主任
联系电话:0391-29586780391-3280098
邮箱:2005gyjjqbgs@163.comjzwfcyjjq@163.com
评价单位:河南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55366626
邮箱:905047500@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对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KEqCfFpjOsf1e6Xgay8qw
提取码:y2t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意见,并尽可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参与本次公众调查。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实施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