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三方联动 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4年4月3日,在马村区人民法院、焦作市公安局马村分局、马村区人民检察院的联动调解下,刘某某诉马村公安分局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刘某某签收了撤诉法律文书。
2023年3月12日,焦作市公安局马村分局接到刘某某的报警电话,称其在自家门前被人殴打。马村分局安阳城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因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人对刘某某实施了殴打行为。马村公安分局遂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了各方当事人。刘某某收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认为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实际事实不符,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当天,因刘某某情绪激动且没有委托代理人,导致庭审程序无法正常进行。承办法官遂决定延期开庭,庭下多次与刘某某及其家属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并与马村公安分局就如何解决纠纷交换意见,提出公、检、法联动调解,通过司法救助,力争实质性化解该行政争议。经过一个多月的多方共促,最后刘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近年来,马村法院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审判的重要着力点,努力做到行政审判不仅给群众公平正义,更要解开群众的“心结”,做到司法尺度与司法温度相统一,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以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