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时间:2024-06-07 16: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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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4〕2

我区于311日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2023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27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位于马村区武王街道北孔庄村、秦庄村,马村街道白庄村,拟作为健康元高端原料药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类及面积

具体面积和地类详见下表:

马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被征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8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202029号)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不服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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