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4年第一期)

时间:2024-02-01 15: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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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4第一期)

焦作市国控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惠民超市二十一分店3家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焦作市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2月01日

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

经营者姓名

主体业态

许可证号

有效期至

注销原因

1

焦作市国控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惠民超市二十一分店

食品销售经营者

JY14108040010768

2024-01-22

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2

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非凡午托部

餐饮服务经营者

JY24108040010770

2024-01-23

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3

焦作市爱心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马村六店

食品销售经营者

JY14108040010741

2024-01-15

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