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右美沙芬等严格管理药品监管的工作情况
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右美沙芬等严格管理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焦市监办﹝2023﹞190号)文件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等严格管理药品的购买、使用宣传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销售情况排查,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宣传活动。
我局接到市局工作指令后,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为提高宣传效果,一是主动与焦作市公安局马村分局禁毒大队沟通,针对容易发生滥用的青少年人群,通过联合宣传走进中学校园、走进社区、走进农村,采取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右美沙芬及麻精药品相关内容宣传活动。二是通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关于防止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滥用的提醒告知书》直接面向寻医用药的群众开展广泛宣传。三是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对于右美沙芬及麻精药品等重点药品,从销售使用的用法用量、处方的正确开具和储存方式等进行现场业务培训,并提出具体要求,有效地提升了药品经营使用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
二、开展右美沙芬等严格管理药品监督检查。
因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在市局要求时间节点内全面排查出隐患问题,我局采取了药品经营单位和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先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由局药品股统一制作《加强右美沙芬等严格管理药品专项检查表》,内容涉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名称、是否有右美沙芬单方制剂、是否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否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进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按要求开具处方、是否网络销售和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等内容,由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是或否,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按手印确认,有效提升了排查速度。
截至目前,张贴《关于防止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滥用的提醒告知书》50份,发放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彩页和禁毒相关毒品类型等彩页100余份。排查零售药店41家,现场发现21家药店经营有右美沙芬单方制剂,排查药品使用单位141家,现场发现2家医疗机构使用有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经查以上有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均正规,能提供购进票据和销售处方,处方开具用量均在7日内。
存在问题:经查看零售药店2023年度的销售处方,存在开具互联网处方情况,为防止此类药品滥用,已要求需持医师原处方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