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马村区居住区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意见》(马政办〔2023〕42号)政策解读

时间:2023-08-09 11: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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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我区居民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工作,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这一关键小事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迫切需要。马村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马村区居住区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意见》(马政办〔2023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人们的环保意识却是比较滞后的,就以垃圾分类为例,国内的状况就显得不容乐观,不仅是垃圾分类的实施不足,而且对于垃圾分类设施的合理化研究也不足。我们要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相关工作,破解垃圾治理难题,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精准精细。

2016,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出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指示以来,市领导多次听取、调研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并就垃圾分类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积极落实。在全市垃圾分类专题会议上,指出城市精细化管理从垃圾分类抓起,要求市、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研究起草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突破难点,落实责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及运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分为实施主体、总体要求、设置原则、作业规范4个部分,共34条。

第一部分:实施主体(第1-2条),主要规定了推进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工作和运行管理的实施主体,规定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实施主体进行日常督导。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第3-9条),主要规定了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设施及管理须能够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要求,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楼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卫生适用等为原则,采用统一的标志和设备。

第三部分:设置原则(第10-18条),主要规定了生活垃圾收集投放设施设置的规范,投放设施分布应当合理,以满足服务半径内投放需求,投放点应当进行硬化、美化并设置投放指引,引导居民做好定时定点投放工作。

第四部分:作业规范(第19-34条),主要规定了分类投放的总体要求,不同类型生活垃圾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投放,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厨余垃圾及餐厨废弃物必须与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方面,采用定时定点、直收直运的收运方式,根据居民生活习惯设置收运时段,有二次分拣点的场所,不得影响区域内环境卫生,由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及汇报工作。


相关文件:马村区居住区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意见(马政办〔20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