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2023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

时间:2023-11-24 09: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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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全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

检查对象

检查类别

检查任务

检查重点

负责单位(部门)

工作要求

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

日常

检查

1.对2022年新开办的零售药店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2.对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经营范围的零售药店现场检查不少于 1 次。

3.对其他零售药店现场检查实行全覆盖。

4.国家局和省局下达的其他检查任务。

1.《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

2.其他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要求的监督检查要点。

局药品监管股、 各市场监管所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分解任务,完成年度检查工作。4 月20 日前将监督检查计划报市场局药品监督管理科。

2.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3.建立完善检查档案。

医疗

机构

日常

检查

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实行全覆盖。局药品监管股对各所监管的医疗机构监督抽查不少于5 家。

《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 年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 号)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关于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局药品监管股、 各市场监管所

1.对监督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

查处。需向卫生健康等

部门通报反馈的,按规

定通报反馈。

2.建立完善检查档案。

互联网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

监督检查

1.深入排查网络销售药品问题隐患。

2.国家局、省局和市局下达的其他检查任务。

《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依法依规查处。

2.建立完善检查档案。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

日常

检查

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掌握开展药品网络企业情况,全年对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者检查不少于 1 次。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工作的公告》(2022 年第 112 号)

局药品监管股、 各市场监管所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依法依规查处。

2.建立完善检查档案。

疾控机构及疫苗

接种单位

日常

检查

1.局药品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对辖区内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现场检查全覆盖,局药品监管股对市场监管所监管的接种单位监督抽查不少于2 家。

2.深入排查疫苗使用环节质量安全隐患,压实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质量管理责任,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 年版)》

局药品监管股、 各市场监管所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依法依规查处。需向卫

生健康等部门通报反

馈情况的,按规定通报

反馈。

2.建立完善检查档案。

检查对象:辖区内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

检查结果:依法开展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单位6家。

处理情况: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