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村区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条件的公示
关于马村区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条件的公示
(一)一次性开业补贴:
对象范围: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申请材料: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营业执照;
5.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6.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原则上必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
7.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
8.实地核查照片。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拍照留存,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
办理地点:马村区人社局三楼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948762
(二)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术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或16至24岁周岁的失业青年(含24周岁不超过2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见习岗位其他要求。所有人员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申请材料: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业务表单1);见习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仅在全省就业信息系统应用前提供) ;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复印件;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将拟享受见习补贴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习时间、补贴标准与金额等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办理地点:马村区人社局三楼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950015
(三)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申请材料: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向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社会保障卡账号;(4)社保缴费凭证(无法通过内部枝查的提供) .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申请人向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或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办理地点:马村区人社局三楼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950020
(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象范围: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申请材料: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 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次性吸纳就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3.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4.工资发放表;5.社保缴费证明;6.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7.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由经办机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查验。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受理审核。经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初审后,由该县(市、区)级人社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县(市、区)级政府部门网站或人社部门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4.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拨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马村区人社局三楼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950020
(五)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象范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适用于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申请材料: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300元)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并填报《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表》。同时符合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
办理流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认定
(1)申请。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生源地或求职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与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登记录入。对审核通过的办理实名登记,并录入省就业管理系统。
(4)公示与认定。将审核并录入系统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享受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并申请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补贴资金。
办理地点:马村区人社局三楼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95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