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马村区“标准地”出让管理暂行 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马村区“标准地”出让管理暂行
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投资环境,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 跑一次”改革,加快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等文件精神,推进落实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以下简称“标准地”)出让制度,建立健全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配套制度,实现新增工业用地“拿地即开工”的目标,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6日。请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zsgtzyjmcfj@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马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