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编号:202201
河南屹山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1月 19日受理了你公司关于“马村区老旧小区红外线基础设施—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YZXZB[2021]20号)的投诉,经依法调查处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投诉人、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屹山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张献锋
代理人:李文伟
联系电话:139*****272
地址:焦作市丰收东路技术学校对面
被投诉人1:焦作市马村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焦作市马村区建兴路674号
被投诉人2: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丰收路锦祥花园芙蓉苑二号楼十号商铺
相关当事人:马村区老旧小区红外线基础设施—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相关供应商:河南亿升环卫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质疑答复,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
(一)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1、本项目的评标现场评标委员会未遵循独立、公正原则进行评审。
2、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中小企业评审部分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存在错误。
(二)投诉请求
要求就上述请求和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公告作出裁决,取消河南亿升环卫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三、事实查明与认定
经调查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1:经查,该项目为电子评标,在评标过程中,部分评委的交谈和走动仅对操作步骤进行确认,每位评委均为独立评标。
投诉事项2:经查,河南亿升环卫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在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仅提供了亿升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以及该企业是小微企业的声明,对所投的其他品牌未按照要求进行声明。评标委员会对该企业认定为小微企业,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
四、处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马村区老旧小区红外线基础设施—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YZXZB[2021]20号)采购活动中,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马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六个月内向马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马村区财政局
二O二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