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落实食品生产日常监管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的
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属地负责、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建立以日常检查为基础、飞行检查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通过飞行检查落实“一事双查” ,既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又查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日常监督检查质量和监管效能。
二、任务分工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区食品生产环节实际,认真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全面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按照风险分级要求频次制定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月10日前将上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填报入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网址:http://222.143.25.88:8093/)。二是负责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跟踪、反馈。三是按照日常监督要求,落实新登记食品小作坊2个月内的首次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档案。四是根据市局《2022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关于监检结合要求,年度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产品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检。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焦作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焦作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可组织交叉互查,每次飞行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确定飞行检查项目和飞行检查企业名单。
四、飞行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以有因飞行检查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问题。
(一)检查对象。
1.连续两年以上出现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一年内出现2批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
2.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地区和企业;
3.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高风险企业;
4.影响较大的行业龙头企业;
5.其他需要开展检查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1.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执行情况;
3.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和上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小作坊开展监检结合工作情况;
5.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应检查的其他内容。
(三)检查重点。
1.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2.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是否真实、有效情况;
3.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企业及连续2年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整治情况;
4.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地区和企业整治情况;
5.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6.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追溯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
7.企业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情况(抽查考核);
8.风险隐患及不合格产品查处整改情况;
9.是否存在“一非两超”情况;
10.产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说明书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标注不规范等情况;
11.食品生产企业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卫生控制制度、食品出厂检验制度、人员培训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落实情况;
12.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情况;
13.《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规定的相关项目;
14.其他应检查的重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以图片或影像资料形式记录监督检查信息,实现责任可追溯。监督检查要有针对性,可根据每次检查实际确定重点项目。
(二)跟踪问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根据总局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三)遵章守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依法依纪开展检查工作。飞行检查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信息汇总。在监督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对违法行为有依法处置的,在结案后7日内报主管领导并在局公示栏和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局食品科及时将监管情况按要求填报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