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马村区2019年至2022年6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审计情况的公告
焦作市马村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 3号﹞
焦作市马村区2019年至2022年6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2年10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2年7月至9月,焦作市马村区审计局对马村区2019年至2022年6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运营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至2022年6月,马村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财政投入957.88万元,支出915万元,截至2022年6月底,马村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累计结余42.88万元。截至2022年6月底,马村区应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7个,已建成运营5个;应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个,已建成运营8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制定养老服务发展相关的财政支持政策。
2.未足额支付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3.未编制本地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规划,未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4.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
5.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展缓慢。
6.未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7.存在一室多用现象。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马村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区民政局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