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安阳城供电所办公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
(1)项目实际坐落
焦辉路5819号。
(2)土地证坐落
马村区焦辉公路北侧。
(3)主要道路及明显地标、方位实际描述
焦作市矿务局抢修队西侧。
2.项目建设单位;
原为焦作市电业局,2005年更名为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2012年更名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
3.项目开工、竣工时间;
2002年9月17日开工建设,2003年1月9日竣工。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
本项目共3栋楼,幢1为门岗房,实际建筑面积为16.02平方米;幢2为供电所办公用房,实际建筑面积为1224.51平方米;幢3为车库,实际建筑面积为93.6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
2002年,河南省电力公司下发《关于焦作市电业局郊区乡供电所营业网点建设方案的批复》(豫电【2002】498号)。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1995年办理了土地证,现土地证号为豫(2021)焦作市不动产权第0006546号,土地性质:划拨,土地用途:变电站用地,批准用地面积为1938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1938平方米,实际用途为:供电服务用房。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手续,未办理规划核实。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2002年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编号41080420
0209275201)。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其他情况。
2003年,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了消防验收,出具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焦)公消验字(2003)第159号。
未办理人防工程验收备案。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不涉及预售许可等情况。
(四)涉及的其他情况
不涉及涉法涉诉、群众信访诉求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1.本项目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办理规划许可、核实手续;
2.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未办理人防工程验收备案手续。
三、处理意见
本项目权属无争议,不适宜拆除和没收。该处理意见主要解决项目3栋楼不动产登记问题。
(一)办理规划现状认定。建议参照《实施方案》第12条,鉴于该项目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区范围外,在符合电力设施专项规划的前提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据实现状认定意见,作为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建议参照《实施方案》第16条,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确认工程质量安全合格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认可证明。
(三)税费征缴和办理不动产登记。建议由建设单位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后,建设单位凭借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和税费缴纳凭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马村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