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昌春晓1#、2#、3#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
焦作市马村区文昌路东侧、规划荣昌路北侧
2.项目建设单位
焦作市明兴置业有限公司
3.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项目于2014年2月开工、2016年12月竣工。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
项目占地33707平方米,已建成1#、2#、3#楼共294套住宅及20套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42209.74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
已取得立项批复文件《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焦城际铁路马村段待王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焦发改城市〔2012〕734号)。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项目占地3370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权利人:焦作市明兴置业有限公司,权利性质:出让,不动产证号:豫(2021)焦作市不动产权第0036873号。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本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本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验收备案。
5.其他情况
本项目未办理人防验收手续。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1.预售许可的取得情况
本项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房屋销售(入住)情况
3栋楼294套住宅已销售180套。
3.房屋销售发票的开具情况
本项目购房发票未开具。
二、存在问题
(一)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由于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二)未办理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和人防验收
由于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相关材料缺失,未办理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存在欠缴相关税费问题
本项目欠缴相关税费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防、税务等部门进一步核实。
三、处理意见
本项目权属无争议,不适宜拆除和没收。该方案主要解决1#、2#、3#楼294套住宅及20套商业用房不动产办证问题及相关费税追缴问题。
(一)规划核实问题。建议按照《实施方案》第12条,该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相关认定意见作为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二)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问题。建议按照《实施方案》第16条,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消防评估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确认消防和工程质量安全合格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认可证明。
(三)税费征缴问题。建议按照《实施方案》第26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防、税务等部门对相关规费、税费等予以核算或说明,核算结果或情况说明函告马村区人民政府,由马村区人民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作出“证缴分离”书面承诺,相关部门凭马村区人民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书,办理行政审批或出具认定意见。
(四)办理不动产登记。建议按照《实施方案》第27条,按照“证缴分离”原则,由马村区人民政府会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追缴项目建设单位拖欠税费等相关费用,同时购房人在马村区政府的组织下,办理不动产登记。
马村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