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天地小区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文昌路776号。
2.项目建设单位:焦作市马村区东盛五金制品厂。
3.项目开工、竣工时间:项目开工时间2003年1月,竣工时间2007年10月。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48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共建设2栋6层楼120套住宅,均已交付入住。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新天地小区土地权利人为焦作市马村区东盛五金制品厂,2001年取得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焦国用(2001)40010号,总面积5800平方米,性质为租赁,用途为工业,租赁期限为20年(200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3日)。2013年经市政府批准,将该地块西边1311.2平方米土地出让给焦作市马村区东盛五金制品厂,用途为商业,土地证号为焦国用(2013)第03243号,并将原土地证焦国用(2001)40010号注销,但剩余的尚未到期的租赁工业用地4488.8平方米未明确处置意见,也未申请办理土地证。目前,2栋住宅楼占用土地仍为租赁工业用地,虽然原土地证注销后未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但并未履行租赁合同、租赁土地使用权收回相关手续。
2.新天地小区2栋住宅楼120套住宅,原房管局于2008年为住户办理了房产证。
二、存在问题
(一)开发建设主体灭失
焦作市马村区东盛五金制品厂,法定代表人为李宝荣,工商注册号为410804605020258,经营状态为注销。
(二)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
2栋住宅楼占用土地为工业用地,租赁期限已到期,存在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土地未分摊到户。
三、处理意见
本项目权属无争议,不适宜拆除和没收。该处理意见主要解决项目土地手续办理,为房屋所有权人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一)指定代办单位。建议按照《实施方案》第17条,由于开发建设单位灭失,由马村区人民政府指定马村街道办事处代为申请办理项目手续。
(二)办理用地手续。建议按照《实施方案》第3条,对于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经四邻边界确认,由马村街道办事处申请用地确权,办理用地手续。
(三)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建议按照《实施方案》第20条,对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按照“地随房走”原则,直接一次性分割变更,为房屋所有权人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属划拨土地的,上市交易时按相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马村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