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村区行政中心办公楼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时间:2022-08-26 18:39 来源: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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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解放路与颐春路交叉口西北侧

2.项目建设单位焦作市马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项目开工、竣工时间:项目开工时间2007年6月25日,竣工时间2010年6月1日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本项目用地面积71.418亩,总建筑面积1912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15100平方米、东配楼2010平方米、西配楼2010平方米;办公楼:地上9层,地下层,东西配楼3层,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8月20日出具了《关于焦作市马村区建设综合性行政办公楼的意见》(豫发改投资〔2007〕348号),同意新建综合行政办公楼。2007年10月24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马村区迁建新综合办公楼(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7〕31号)2007年12月26日取得河南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马村区综合行政办公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豫发改投资〔2007〕2208号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71.418亩,土地已征收(豫政土[2007]360号),未办理用地手续。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和人防验收备案。

二、存在问题

用地手续问题

目前土地供应手续未办理,该项目未取得土地手续

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问题

由于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三)办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人防验收备案

由于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验收材料缺失,未办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人防验收手续。

)存在欠缴相关税费问题

欠缴相关税费情况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防办部门进一步核实。

三、处理意见

本项目权属无争议,不适宜拆除和没收。处理意见主要解决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

(一)办理用地手续。建议参照《实施方案》第2,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据实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采取划拨的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办用地手续。

(二)办理规划现状认定建议参照《实施方案》第12条,该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相关认定意见作为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办理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建议参照《实施方案》第16条,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消防评估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确认消防和工程质量安全合格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认可证明。

)税费征缴问题。建议参照《实施方案》第26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防、税务等部门对相关规费、罚款、税费等予以核算或说明,核算结果或情况说明函告马村区政府,由马村区政府告知项目建设单位,一并作出“证缴分离”书面承诺,相关部门凭马村区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书,办理行政审批或出具认定意见。

(五)办理不动产登记。建议参照《实施方案》27按照“证缴分离”原则,由马村区政府会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追缴,建设单位凭借相关审批手续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马村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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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