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并实施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马村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市局开展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全区食品经营许可,组织实施全区特殊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配合上级拟订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促进全区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运行、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信访、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法规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三)稽查监督股:协调指导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工作,开展稽查监督、工作考核;统筹协调跨区城、跨部门执法、行刑衔接等工作。
(四)登记注册股:承担依法由本部门实施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等相关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股: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及信用修复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协调等相关工作。
(六)反不正当竞争股: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工作。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等相关工作。
(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工作,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
(九)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负责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执法稽查等相关工作。
(十)食品安全抽检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等相关工作。
(十一)餐饮监督管理股:负责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负责餐饮食品安全环节执法稽查等相关工作。
(十二)药品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药品零售、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三)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十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股:拟订、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负责风险分析研判,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等相关工作。
(十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承担本辖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等相关工作。
(十七)质量综合管理股:承担本辖区标准、计量、质量综合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八)知识产权促进股:协调指导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和转化运用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与监管工作;指导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相关前置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九)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负责全区食品经营许可的管理。
(二十)科技和财务股: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相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和装备配备等相关工作。
(二十一)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外事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二)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的日常工作。
二级机构
马村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市场主体有关违法行为与案件查办。市场主体、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合同诈骗、食品、药品、餐饮、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计量、价格、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烟草、食盐、知识产权保护等违法行为查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援助与宣传培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马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承担全区个体私营经济领域的指导和促进工作;引导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法律维权等服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四、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马村区文昌路835号
联系电话:0391-3951315
负责人姓名:王宏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