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关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推进落实国家、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焦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挂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牌子)、价格管理股、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股(挂项目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股牌子)、经济和社会发展股(挂行政事项服务股牌子)、能源综合利用和资源节约股、数据股
办公地址:焦作市解放东路3009号
办公时间: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391-3948915
负责人姓名:郭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