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焦作市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经查,焦作腾鑫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4户企业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以上规定,我局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马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详细名单见马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mcqzf.gov.cn/)。
特此公告。
焦作市马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