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 托 人: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刘伟 职务:局长
地 址:马村区文昌路806号
受委托人:马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李富强 职务:大队长
地 址:马村区文昌路806号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局委托经编制部门 关于成立“马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批复(马编〔2004〕19号)批准设立的马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我局名义,在属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权,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我局承担。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22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受委托人不得再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刘伟 李富强
2022年3月14日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