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1-01-22 18:06 来源: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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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村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单位焦作市明兴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名称直流变压器无安全警示标志
处罚决定书文号马应急罚[2021]2号
处罚决定时间2021-01-11
处罚结果处罚款20000元
处罚事由2020年12月1日对焦作市明兴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异地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直流变压器无安全警示标志,6600V高压电缆备用线头裸露接地,生产区域与行人区没有区分标志。
处罚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