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直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公告
关于区直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公告
根据《马村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与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2021年12月27日,区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区商务局权责清单的批复》(马编办〔2021〕38号),对区商务局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区商务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和调整后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向社会公告。
附件:1.区商务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表
2.区商务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区委编办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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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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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调整依据 | 调整决定 |
1 | 其他职权 | 直销网点认可 | 《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3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改);《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0号 ) | 取消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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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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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1 | 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 其他职权 |
2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行政许可 |
3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 | 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5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 | 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