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马政办〔2021〕2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6.13”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当前我区燃气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21〕3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焦政办〔2021〕34号)精神,安排专职人员,调动各方力量,对照燃气供应场站设施及管网、管道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料气储存使用设施、燃气使用安全、农村沼气使用、燃气应急管理等7个方面的排查整治范围,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敬)老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建筑工程领域等劳动作业场所、工业企业等生产作业场所和居民小区等市民生活场所,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地毯式大排查,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于6月24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区政府办公室、区城管局。凡是在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瞒报、迟报信息或执法检查走过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存在问题整治台账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立即开展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从即日起至8月底,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对照问题整治台账,边排查边整治,建立健全燃气安全执法检查联动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合力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以及燃气经营企业要牢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问题,迅速开展集中整治,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进行从严查处,有效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
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河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格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明电〔2021〕4号)文件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区政府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特别是在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职责不清、边界不明,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应急管理、城管、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及扣押、吊销证照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指定工作联络员,实行日报告、日调度制度,每天16时前报送当日燃气问题整改台账情况,7月27前报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邮箱地址:mccgszk@163.com,联系人:张金强,联系电话:8317070)
三、立即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多种形式和有效载体,进楼(村)入户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的防范意识,做到燃气安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区直相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通过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宣传等形式,指导本行业燃气用户抓好安全生产,受理危害燃气安全行为的举报、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城管局组织中裕燃气公司在绿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举办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燃气经营企业要发挥业务优势,印制燃气安全宣传页(册),主动上门入户宣传燃气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安全应急知识,引导企业、居民安全用气,打通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四、落实燃气安全整治责任
(一)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强对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发挥好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安全监管基层基础作用,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摸底排查整治,完善燃气安全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全覆盖、不留盲区死角。
(二)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城管、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消防、教育、卫生、民政、文化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本系统、本行业立即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针对学校、市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燃气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对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主动报告,提出建议,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处置。
(三)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要落实主体责任。燃气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担负起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履行好燃气生产使用安全教育职责,组织完善应急预案,落实人员物资配备,对开展燃气生产经营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全链条隐患排查,及时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发现问题能够果断决策、科学处置,不能“捂盖子”,也不能人员到了现场,单靠层层上报,却束手无策。
五、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一)组建配齐应急救援和专家指导队伍。区级层面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卫生、交通运输、消防、农业农村、燃气经营企业等部门参与,组建区本级燃气应急救援队伍,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用气企业要组建本辖区、本单位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
(二)配备应急物资。各部门要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备齐备足救援所需设备物资,6月24日前必须到位。在购置物资过程中,还要督促指导供气企业加强燃气自闭阀、燃气气体泄漏报警等设施的推广安装,实行“人防”+“技防”综合防控,让燃气安全多上一道“防护墙”。
(三)完善科学专业的现场处置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完善企业应急处置以及专家救援队伍快速到位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决策的时效性与科学性。同时,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一旦发生燃气事故,接到举报的人员为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第一时间切断气源等必要措施,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四)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各部门要完善应急响应机制,针对不同季节、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保持应急联动和日常工作联动,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六、严格检查督察
区政府将成立3个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察组,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以清单方式进行交办,限期整改销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问责。
第一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任组长,从区城管局、区交通局、中裕燃气公司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成员,负责督导检查马村、待王、武王办事处专项整治情况。
第二组,由区住建局副局长担任组长,从区科工局、区商务局、中裕燃气公司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成员,负责督导检查冯营、演马、安阳城、九里山办事处专项整治情况。
第三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担任组长,从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大队、中裕燃气公司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成员,负责督导检查区直有关单位、行业部门专项整治情况。
各单位于6月19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区城管局。
总之,我们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清醒认识当前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完善人防、技防措施,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止事故发生,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大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