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公示
卫生行政处罚公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公示期(年) |
马卫医罚字[2020]第3号 | 李建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输液治疗活动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李建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输液治疗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李建民 | 李建民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没收违法所得:7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取缔;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0/06/01 | 和谐西医内科诊所 | 正常 | 410804 | ||
马卫医罚字[2019]第0005号 | 焦玉晓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焦玉晓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焦玉晓 | 焦玉晓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000),(没收违法所得:3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19/09/14 | 焦玉晓 | 正常 | 410804 | ||
马卫医罚字[2018]第0008号 | 焦作市马村区新村红玫瑰美容养生馆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焦作市马村区新村红玫瑰美容养生馆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李海荣 | 92410804MA44DA9Y1T | 李海荣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500),(没收违法所得:10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18/11/29 | 焦作市马村区新村红玫瑰美容养生馆 | 正常 | 410804 | |
马卫医罚字[2018]第0003号 | 屈东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屈东明本人无医师资格及执业医师证书,擅自开展扎针输液诊疗活动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屈东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屈东明本人无医师资格及执业医师证书,擅自开展扎针输液诊疗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屈东明 | 屈东明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取缔;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18/06/22 | 屈东明 | 正常 | 4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