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9 21:20 来源: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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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文202044

 

马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村区街道机构改革的通知》(焦办文201990)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中,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的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权力运行规范高效,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赋权衔接工作

区直各有关部门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选择性地下放审批办事环节,不得随意缩小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范围、区域、类别,严禁出现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等行为。要主动理顺下放关系,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街道办事处规范行使相关行政权力。

各街道办事处要主动与区政府各有关都门对接,结合综合设置机构实际,明确下放事项的具体承接机构,确保事项承接落实到位。要进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确保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同时,还要在办公场所等显著位置向群众公开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

二、明确职责及监管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委托行使的行政权力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要制定业务指导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计划表,采取跟踪指导、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其业务水平。明确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同时,对下放的级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下放的级行政权力出现管辖真空、监管真空的情况。加强对事项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权力运行中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机构要进步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制度。

下放级行政权力事项实施后,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或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等涉及行政权力事项变动,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根据变动情况调整下放权力事项目录,并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认。街道办事处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三、规范赋权事项的委托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下发后尽快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委托书,委托其行使相关权力,并按规定程序完成行政权力下放以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对于涉及下放事项已受理(立案)的,由原办理部门(单位)办理完成后再予以移交。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于20209月底前将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相关材料及委托书报送至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司法局备案。

 

附件: 2020年马村区向街道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0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