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高效办案促执行
人不见、钱没有。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执行法官常会遇到这种“教科书式老赖”。在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控、限制高消费无效后,马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采取了这一招,促成案件圆满解决,一起来看。
2008年9月份至10月份间,被执行人郑某与申请人刘某、杨某、闪某因承包某铁矿矿洞的事情产生纠纷,遂申请人刘某、杨某等三人将被执行人郑某告到马村法院,经审理最终法院判令被执行人郑某应返还三位申请人12万元风险抵押金及2万元炸药预付款,合计14万元。但郑某却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任亦飞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高财产令等文书,并通过网络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控、限制高消费等,但郑某仍没有还款的意思。任亦飞并不放弃,一方面通过电话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释明如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恶劣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安抚申请人的情绪。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此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9月29日上午,申请人杨某等人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任亦飞手中,以示谢意。
诚信就像一面镜子,一旦打破,你的人格就会出现裂痕。对于“教科书式老赖”,自有教科书式应对方式,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秉持求真务实、公平公正的信念,让每一个群众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