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第十五至十八轮马村区督办问题整改情况

时间:2020-04-16 17:00 来源: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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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第十五至十八轮马村区督办问题整改情况

序号上传时间县区乡镇(街道)污染源名称污染源地址问题类型现场问题情况详述整改要求完成时限重点改动说明整改情况处罚追责
第15轮-8622019-11-22焦作市马村区待王街道焦作固邦砼业有限公司中国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待王村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生产,属于水泥搅拌行业。厂区地面已洒水、无扬尘。料仓和厂区出入口均设有洗车平台。料仓全封闭,内设有喷淋设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清单中,该企业应停产2台混凝土搅拌机和一条砂浆生产线。但在混凝土生产车间发现重污染天气期间有夜间生产记录,查询焦作市有关民生工程豁免的清单中发现没有该企业。企业涉嫌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存在违规生产情况。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强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1月15日经调查,该公司11月15日接到预警时正在浇筑,因工程需要,停产时间延迟了一小时。11月21日,存在生产情况。马村区环保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焦作固邦砼业有限公司未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染污物的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11月29日,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马环罚责改【2020】第100号),要求该公司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操作方案,2020年1月3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马环罚先告字【2020】第3号),拟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罚1万元。该企业于1月4日向马村区环保局提交书面申辩材料,称第一次记录为下达红色预警当天,因生产工艺要求,延迟一个小时停产,第二次记录为四城联创紧急工程,马村区政府紧急调一车商砼,并有区住建部门证明件和区主管领导签字证明。经区环保局法制领导小组集体审议,认为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采纳该企业申辩意见,对该企业免于处罚。目前,该公司已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操作方案。
第16轮-11132019-12-17焦作市马村区马村街道焦作鑫恒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焦作市马村区解放东路843号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一厂一策公示牌和2019年检测报告,切割作业进行,但未使用焊烟收尘设备。依法立案查处,保持治污设施正常使用。1月30日经马村区环保部门现场调查,督导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在铆焊车间组装设备时对有凸出焊点和组装孔周边的毛刺进行打磨作业。马村区环保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焦作鑫恒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铆焊车间进行打磨作业,未采取有效收集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1月3日,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马环罚责改【2020】第1号),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马环罚先告字【2020】第2号),拟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罚2万元。2020年1月13日,区环保局法制领导小组审议发现,该违法行为是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的暂时性作业,持续时间短,且打磨掉的为少量铁屑,并及时进行了清扫。根据河南省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相关规定,因该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该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区环保局法制领导小组审议一致通过:对该企业此次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监察通知》(马环监【2020】1号),要求该公司在设备组装前完成对凸出焊点和毛刺的打磨作业,做到粉尘有效收集,并及时清理地面铁屑,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打磨作业,并及时清理地面铁屑。
第17轮-12032019-12-24焦作市马村区/河南新昊宝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焦作市马村区万方工业聚集区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拉丝工序正在生产,未落实红色预警期间拉丝工序停产要求。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强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2月15日马村区环保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情况, 2019年12月25日,对该公司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马环查(扣)决字【2019】第6号),对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予以查封。目前,该公司已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操作方案。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焦生环罚决字【2020】第5号),罚款4万元。
第17轮-12042019-12-24焦作市马村区/焦作市新昊宝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焦作市马村区万方工业聚集区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有2台挤出机正常生产加工,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停产。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强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2月15日马村区环保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情况, 2019年12月25日,对该公司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马环查(扣)决字【2019】第6号),对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予以查封。目前,该公司已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操作方案。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焦生环罚决字【2020】第5号),罚款4万元。
第17轮-12052019-12-24焦作市马村区武王街道焦作市中安木制品有限公司焦作市马村区武王街道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四面刨、齐头锯正在生产加工,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停产。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强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2月15日马村区环保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该公司未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染污物的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12月27日,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马环查(扣)决字【2020】第7号),对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予以查封。2019年12月30日,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马环罚责改【2020】第105号),责令该公司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操作方案。目前,该公司已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操作方案。马村区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马环罚决字【2020】第1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罚2万元。
HN-201918-1772020-1-9焦作市马村区/焦作煤业(集团)中马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马村区纬北路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大面积矸石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虽配套建设了喷淋设施,但喷淋覆盖面积较小,作用有限,难以达到防尘目的。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2020-3-22马村区环保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情况,3月17日,对焦作煤业(集团)中马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马环罚责改〔2020〕第4号),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覆盖、喷淋、绿化等抑尘措施,控制粉尘的排放。目前,该公司已加大对煤矸山的绿化、覆盖面积,对活动面增加了管网喷淋加大了喷淋覆盖面,并安排专人每天对煤矸山进行巡查。马村区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矸石物料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马环罚先告字【2020】第2号),拟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罚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