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村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18】 号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村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马村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8年 月 日
马村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3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重要性
我区现有人口14.4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达1.3万余人。伴随着老龄化速度加快,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迅速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日趋明显,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强。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下称医养结合)的服务。医养结合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和谐、幸福新马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健康马村建设和满足城乡老年人基本医疗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作用,统筹全区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等各方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打通医养结合政策通道,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衔接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逐步建立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高效便捷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
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现有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指导马村区人民医院养老服务建设,做到布局合理,科学规范,达标后办理养老机构执业许可证。指导协调马村区文昌脑病医院医疗机构的养老服务工作,借助区人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源,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采取医护人员入驻或定期服务等方式,不拘一格,为入住老人提供方便快捷就医服务。
2018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在马村区人民医院建立国医堂,为老年人提供康复保健、中医养生、健康咨询等服务,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到2020年,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的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鼓励马村区人民医院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二)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三)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一是充分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连续性、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收入、重病、长期卧床、失能、部分失能、独居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康复指导、健康监测、健康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符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项目纳入基本公卫服务均等化考核和支付范围。二是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和服务内容,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或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服务要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三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志愿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住院陪同服务、健康教育指导。通过以上工作,做到深入群众,深入社区,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四)支持养老机构优先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在丽景社区郑州安泰养老集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体质辨识、中药调护、保健品消费指导等服务。
(五)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提供相关服务。
(六)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在马村区人民医院建立国医堂,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及临终关怀相关工作,提高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专门成立马村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区发改委要将推动医养结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紧完善医养结合相关的价格体系和政策,合理核定有关价格,落实医养结合机构用水、气、电、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区卫计委、民政局和发改委要加强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加强在规划和审批等环节的合作,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的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区财政局要落实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区人社局、卫计委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和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和基金支付范围。区卫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居家医疗服务、家庭病床等标准、规范和医疗纠纷处理办法。马村国土分局要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区规划局要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的用地布局。区民政局要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接受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健康养老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医养结合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相关单位联席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抓好试点示范。以马村区人民医院为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增加配备护工,配备的护工原则上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并经过养老护理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化培训之后上岗工作,负责老年人的健康护理、起居饮食、环境卫生、心理指导等工作。同时,认真做好饮食、供暖、供水、供电、洗衣、消防、保卫、急救等后勤保障工作。搞好养老院的医疗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救护、康复理疗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打造马村区医养结合亮点。
(四)加强督查和规范管理。区卫计委、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绩效考核。区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协调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马村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马村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振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卫霞 区卫计委主任
张海英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司彩燕 区计生协会副会长
张 伟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 娟 区发改委副主任
陈何星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婷婷 区人社局副局长
刘海霞 国土局马村分局副局长
苗茂柯 马村规划局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杨卫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医养结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