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待王、演马街道办事处6起秸秆焚烧现象的督查通报
马村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4年10月16日
关于对待王、演马街道办事处6起秸秆焚烧现象的督查通报
各农业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10月9日,区委书记翟耀南在《领导同志批示》第17期上作出批示:“请办公室速将孙书记批示送达各涉农办事处,务必认识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完成三秋工作。农林水利局要抓好督导和巡回检查。每日一报有关情况。请胜利同志阅”。10月10日上午,区委书记翟耀南在《焦作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指挥部关于对我市7起秸秆焚烧现象予以处罚的通报》上再次作出批示:“请胜利同志阅,占利同志阅。继续抓紧抓好我区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10月15日,区秸秆禁烧督导组对三个农业街道办事处秸秆禁烧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共发现秸秆焚烧着火点6个,分别是待王街道办事处3个(王母泉村大队北边路西2个、王母泉村东南邓庄地1个)、演马街道办事处3个(大演马村南地)。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督导组通知后,半个小时之内未能到现场进行处理。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待王、演马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
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反映出一些街道办事处对秸秆禁烧工作思想不重视,宣传不深入,责任不落实,巡查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目前我区正值耕地和麦播高峰期,秸秆禁烧已进入攻坚阶段。上述发生秸秆焚烧的待王、演马街道办事处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将秸秆禁烧工作提到讲政治的高度,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坚决杜绝焚烧现象的发生。对今后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街道办事处不重视,处理不及时的,区政府将按照《马村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中“对发生焚烧现象的,每焚烧一堆扣缴所在办事处财政5万元。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我国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严格执行,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