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姜冯营炼油厂实施关闭请示的批复
马政办〔2015〕14号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姜冯营炼油厂实施关闭请示的批复
区环保局:
你局《关于对姜冯营炼油厂实施关闭的请示》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关闭姜冯营炼油厂。请你局牵头,联合马村派出所、马村工商分局、安阳城街道办事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稳妥处理有关事宜,并及时向区政府反馈有关情况。
此复。
2015年4月13日
──────────────────────────────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