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马村区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3-13 17:02 来源:马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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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2015〕1号

马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
马村区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马村区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25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
马村区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河南省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焦政〔2015〕5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实施时间
分为纪念活动前阶段和纪念活动阶段。
(一)纪念活动前阶段:本方案印发实施之日至2015年8月28日。
(二)纪念活动阶段:2015年8月28日至9月4日,共8天。
二、主要污染控制措施
(一)纪念活动前阶段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贯彻实施《河南省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15〕20号)、《焦作市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焦政办〔2015〕28号)、《焦作市“2015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焦蓝天〔2015〕1号),《马村区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马政办〔2015〕10号)、《马村区“2015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马政办〔2015〕23号),纪念活动前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1.燃煤污染控制措施。
(1)完成29台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督导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2)采取控煤减煤措施。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节能减排调控目标任务分解及能源消费总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节能〔2015〕4号),一是对重点燃煤消耗企业明确燃煤总量控制目标,全面采取控煤措施,完成8月份控煤减煤指标。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督导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区环境保护局、区统计局。
(3)制定出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实施办法,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0%以上。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落实《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豫建建〔2014〕83号),加强施工工地建筑扬尘监管,切实做到施工工地周边全围挡、施工工地全部湿法作业、物料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全冲洗、施工主要道路及区域全硬化、渣土车辆全部密闭或覆盖运输标准。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其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做好管辖范围内工作任务的同时,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的督导。
(2)新增、更新洒水清扫车辆,加大城市建成区洒水清扫频次。城市建成区快速路以及主、次干道机械清扫化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其中,区城管局在做好管辖范围内工作任务的同时,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的督导。
(3)完成全区干线公路、县乡公路扬尘综合治理,交通扬尘污染得到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其中,区交通运输局在做好管辖范围内工作任务的同时,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的督导。
3.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
(1)城市建成区禁止黄标车和未张贴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各县(市)区分时段、分地段禁行。
责任单位:马村交管巡防大队。
(2)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5986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督导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境保护局。
(3)加强道路检查执法,查处尾气不达标车辆行驶,严控机动车污染。
责任单位:马村交管巡防大队。
4.油气污染控制措施。
完成14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督导单位:区商务局、区环境保护局。
(二)纪念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1)全区各类施工工地(含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具体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其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做好管辖范围内工作任务的同时,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的督导。
(2)城市建成区主干道路每日机扫,隔日水洗1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其中,区城管局在做好管辖范围内工作任务的同时,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的督导。
(3)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其中,区城管局在做好管辖范围内工作任务的同时,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的督导。
3.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城市建成区全时段限行黄标车。落实《2015年河南省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豫政办〔2015〕66号)各项要求,上路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马村交管巡防大队。
4.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高架污染源以及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要于纪念活动前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治理设施改造的生产企业,或完成治理设施改造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生产企业,活动期间暂停生产。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督导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2)高架污染源以及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在会议期间采取停产、检修、限产等措施,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再减少30%。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督导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5.重污染天气应急控制措施。
活动期间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预判,根据活动期间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情况,采取限产停产、限工停工、限行停驶等一切必要应急减排措施,确保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如预测可能出现空气重污染时,要提前启动实施各自最高级别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督导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马村区领导小组。
组  长:朱兴家副区长
副组长:王丽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  昆(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委、马村交管巡防大队、区环境保护局、区统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各项保障措施的实施;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执法监督。纪念活动前和纪念活动期间,成立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施工扬尘污染等三个专项督查组。各级公安、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黄标车上路行驶、工业超标排放、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纪念活动前和纪念活动期间开展专项宣传,倡导公众践行公交出行、节约能源、拒绝食用露天烧烤等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理解并积极参与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做出贡献。
《纪念活动前阶段燃煤锅炉拆改项目清单》《纪念活动前阶段燃煤电厂改造项目清单》《纪念活动期间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停工清单》和《纪念活动期间重点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清单》由区蓝天工程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布。

 

 

 

 


  马村区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