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马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马政〔2015〕1号
马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马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马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承办全国、河南省、焦作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兴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利娜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平安 区商务局局长
韩俊意 区科技局局长
成 员:买保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候平洲 区综治办副主任
郑军梅 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 辉 公安局马村派出所副所长
张建利 公安局冯营派出所副所长
辛秋利 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马晓玲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杜鲲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法红 区监察局副局长
张晓萍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何星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 群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秦长江 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陈燕青 区文体局副局长
窦迎霞 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湘凌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苏丽萍 区政府国资办副主任
葛文鹏 区国税局副局长
张建新 区地税局副局长
蒋艺明 区工商局副局长
武喜安 区法院副院长
王豫生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郑军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