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2014〕50号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
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马村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9月2日
马村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一些不法商户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严重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决定成立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区长刘兴刚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工商局马村分局、国土资源局马村分局、公安局马村派出所、公安局冯营派出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统一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恪尽职守,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法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统筹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要在集中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动机制,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三)确保效果。集中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工作,涉及全区,点多面广,整治的危险品隐患大,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依法行政,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拆除和抽油等强制措施,保证安全稳定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三、整治范围及目标
全区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企业或个人以及持过期作废证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通过十天的专项行动,彻底铲除我区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秩序。
四、工作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底数,掌握本辖区加油站的数量及名称,印制成表,并由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字后,于9月3日之前报送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到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加油站(点)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带来的社会危害。督促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加油站(点)主动拆除设施、设备。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完善对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加油站(点)立案调查、告知、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手续。
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对非法经营成品油企业自查自纠行动不力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8月25日起到9月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摸底阶段:8月25日-9月3日。各街道办事处在辖区范围内对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动员,对本辖区内的加油站(点)进行调查摸底,澄清底数,建立相关台帐,及时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街道办事处加油站统计表》。
(二)自纠自拆阶段:9月3日-9月6日。根据各街道办事处排查摸底情况,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组织执法人员登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加油站(点)经营户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其主动拆除设施、设备。对拒不自拆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加油站(点)经营户,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执法。
(三)集中执法阶段:9月7日-9月8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对不自行拆除设施设备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加油站(点)经营户,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集中执法行动,采取强制拆除设施、设备的手段,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对触犯法律的成品油经营行为的企业(个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9日。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将整治情况、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书面上报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六、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区商务局
负责全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收集汇总行动成果报告,及时上报行动总结;负责查处持有过期作废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触犯法律的成品油经营行为的企业(个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二) 工商局马村分局
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对无证无照违法经营成品油的企业(个人)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对触犯法律的成品油经营行为企业(个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区无证无照加油站(点)详细情况及查处结果。
(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查处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成品油的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区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非法经营成品油加油站(点)的数量及查处详细情况。并对触犯法律的成品油经营行为的企业(个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四)公安局马村派出所、公安局冯营派出所
负责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并对有关部门移交的触犯法律的非法经营行为企业(个人)予以立案查处。
(五)国土资源局马村分局
负责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企业违法占地行为,对非法擅自占用土地等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土地上新建加油站(点)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对触犯法律的成品油经营行为企业(个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六)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营运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并对触犯法律的成品油运输行为企业(个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七)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从保障国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专项整治组织部署工作,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在摸清底数基础上组成联合执法组,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相关要求
1、区政府成立3个督导组,分别由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工商分局组成,督导组组长由本单位一名副职担任,抽调2-3名工作人员分赴7个街道办事处进行督导。第一督导组由商务局人员组成,督导演马街道办事处、冯营街道办事处;第二督导组由安监局人员组成,督导安阳城街道办事处、九里山街道办事处、北山街道办事处;第三督导组由工商分局人员组成,督导马村街道办事处、待王街道办事处。
各督导组人员组成名单于8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行政办公楼221房间)。
2、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安排部署此次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并抓好落实,从严从重查处。
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于9月8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为: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辖区及系统内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网店分布情况;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动成果;对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专项行动期间,区政府将派督导组对各办事处进行督导。各督导组将督导工作报告于9月8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马村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128865,邮箱:mcqswj@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