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职责及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4-10-28 19:46 来源:马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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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2014〕44号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工作职责及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省、市3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治理工作实效性,今年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区政府系统目标管理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进行管理。现就部门职责及工作明确如下:

    马村交管巡防大队:负责对全区的道路交通隐患路段及马路市场情况进行排查汇总、督导检查、验收销号,做好技术指导,指导其他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此项工作的年度目标分解及考核工作;协调市公安局解决辖区内的市管道路存在的信号灯缺失损坏、警示标志不全等安全隐患问题。

    区交通局:负责辖区县乡道路上的安全隐患问题治理工作;负责辖区桥梁的安全隐患问题治理工作;协调市局解决辖区内省道、市管道路上存在的交通隐患问题。

    区住建局:负责城区道路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治理工作。

    区南水北调办:负责全区南水北调工程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南水北调安置小区内存在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区城管局:负责城区道路的违法占道、违法挖掘、马路市场,占道集会、庙会,以及非法夜市、摊贩占道经营(重点加强城区范围校园周边、大型超市门前的占道经营)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事故;及时发现并向相关部门上报校园门口周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区工商局:配合做好马路市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的监管,对违规生产销售不符合技术标准产品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开曝光。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的马路市场、校园门口周边、企业自备路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市民占道娱乐、乘凉、晒粮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市管道路中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由马村交通巡防大队和区交通局联合解决,其中马村交通巡防大队负责将问题上报市公安局并协调解决,区交通局负责将问题上报市公路局等相关部门并协调解决。

    城区的马路市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主要责任,区城管局、马村交通巡防大队、区工商分局配合治理,具体分工为: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对马路市场经营秩序紊乱、存在重大道路交通隐患的马路市场进行取缔或迁移;区城管局负责对占道经营商户进行管理;马村交通巡防大队负责疏导交通;区工商分局配合工作。

    非城区的马路市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主要责任,马村交通巡防大队、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配合治理,其中具体分工为: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对马路市场经营秩序紊乱、存在重大道路交通隐患的马路市场进行取缔或迁移;马村交通巡防大队负责临时交通疏导;区交通局负责清理占道经营摊点;区工商分局配合相关工作。

    学校门前的道路交通隐患,城区部分由区住建局负责治理,非城区部分由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负责治理。

    主干道晒粮食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治理,马村交通巡防大队、区城管局按照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因客观原因或政策原因,当年无法完成治理任务的,要明确完成期限,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推延时间解决。

    各单位具体年度工作任务见附件。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