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2014〕11号
马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马村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年
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把这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决定自2014年起,在全区实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和提升农村生产力水平为出发点,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保障重点,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使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为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要求,围绕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环境卫生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达程度,改善原有道路状况;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全面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发展清洁能源,净化农村环境,绿化乡村田园,初步达到“道路通畅、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建设目标。到2016年底,全区行政村道路通畅率达100%,村内道路硬化率达90%以上,破损路面修复率达100%;农村自来水入户率和农村安全饮水率达到100%,全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面积85%以上;64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场所和体育健身器材实现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各农业街道办事处要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和增加经费投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突出重点原则。从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入手,以农村道路和水利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基础设施的重点难题,把项目落到实处,力求实效。
3、广泛参与原则。农民群众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群众的广泛参与是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4、建管并重原则。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要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明确管护主体,严格管护责任,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主要任务
三年计划累计投资1.26亿元,重点开展农村道路、水利建设、环境卫生三大提升工程,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一)道路建设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乡村通畅”工程,构建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对村村通、连村道路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的重新修整,原来标准低的要规范提升,需要新建设的要适时修建,进一步打通断头路,解决道路不通和通行困难等问题,使农民群众出行更加通畅快捷。做好村内主次街道硬化,有条件的村庄实现所有入户道路硬化,可以建水泥路,也可以就地取材修石子路、石板路和砖渣路等,因地制宜修建道路排水设施。计划累计投资5100余万元,开工建设九解路、位影线、卫魏线等21条道路,总里程达49.6公里;对西韩王、后岳村等16个行政村实施村内道路硬化,硬化面积12.0万平方米。通过三年努力,全区所有行政村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干支连网、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
(二)水利建设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尽快解决水污染、无供水设施、用水不方便、季节性缺水等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到2016年底,投资600余万元,解决下马村、田门村等9个行政村13000人饮水安全问题,全区64个行政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着力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所建工程“建得好、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要利用上级抗旱打井、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市级小农水等资金,迅速在全区掀起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增加全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要逐步改造已老化的灌溉设施,完善配套工程,推广低压管输水和喷灌、滴灌、渗灌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灌溉保证率。要利用土地复耕和矿山治理项目资金,对空心村进行治理,全面清理、拆除无人居住的破房烂屋和多年失修的残墙断壁。到2016年底,投资1300余万元,为土门掌、后夏庄、王母泉等28个村打井120眼,复耕土地600余亩,铺设地埋管道3.9万米。加快山门河河道治理进度,投资2500余万元,对6.3公里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及护岸、堤防加固,使其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逐步改善农村水环境。
(三)环境卫生提升工程。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实现“三无一规范一干净”目标,即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当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道路两侧环境干净。实行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由保洁公司代管农村环境卫生的新机制,引导、扶持、扩大社会力量参与环卫作业市场。统筹城乡环卫一体化,将农村垃圾处理纳入区城管局管理体制,实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切实解决好农村垃圾的出路问题。投入200余万元,分别在三个涉农街道辖区内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集中配备垃圾清运车,确保农村垃圾能收集、不落地、清运走。到2016年底,投资2900余万元,对东孔庄、田门社区等5个村(社区)实施污水排放工程;对白庄等新型农村社区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聩城寨、东孔庄、田门社区等7个村(社区)实施水电、公共服务等配套工程。加强农村家庭宅院、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坑塘河道垃圾,规范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严禁村内规模养殖家禽家畜,推行养殖小区与居民区、公共活动场所分离,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实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以村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绿化为重点,开展街道、宅院、空地、田间、河道坑塘绿化,在乡村主要街道和大巷道栽植行道树,在村庄空地配套建设小花圃、小花园,有条件的村打造绿化景观街道、沿河道景观带和休闲绿地公园,建成一批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道坑塘绿树成荫的绿色生态村。
三、保障机制
(一)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坚持规划先行,既要立足当前,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又要立足长远,体现前瞻性。既要优先解决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又要注重发挥最大效益。各相关单位在制定规划时,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分步实施。要突出新型社区、“美丽乡村”示范村、现代农业园区优先发展地位,重点实施道路硬化、水利建设、环境设施配套建设。要充分考虑采煤沉陷区和工业集聚区内搬迁村群众的诉求,在合理改造原有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引导群众逐步完成搬迁。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要提高资金使用率,解决好农村基础建设资金存量不足、资金分散、衔接不够、效率不高等问题。要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财政、国土、交通、扶贫、水利、卫生、环保、文体、新农村建设等专项扶持资金,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的原则,重点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区级财政的撬动作用,每年区财政拿出不低于150万元的资金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各农业街道办事处每年也要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借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基础设施项目,开辟多元化资金募集渠道。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运用多种融资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政策上倾斜,资金上扶持,项目上优先安排,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三年提升行动稳步推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要树立协作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努力使相关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区委农办、财政、国土、交通、农林水利、环保、卫生、文体等相关部门负责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护。要加强项目管护机制建设,延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服务功能和使用年限,坚决杜绝“年年打井不见井,年年修路年年补”现象。项目建成后,要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关系,落实管护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管护制度,对管护人的权利、义务、管护内容、管护标准、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做出科学、详细的规定,确保工程管护到位,长期发挥效益。要创新管护机制,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宜统则统,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卖则卖,使项目工程的建后管护逐步由行政管理型向社会服务管理型、市场带动管理型转化,达到以工程养工程,以项目养项目的目的。
(五)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副区长为副组长,财政、交通、农林、爱卫办、国土、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马村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三年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同时,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提升行动纳入全区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实施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此外,要定期组织专项督导,督导情况在全区通报,对行动迟缓、任务完成较差的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年终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争取项目资金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好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并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因管护不到位造成工程损毁的,全区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